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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皋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招聘6人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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坚持“自愿报名、公开招考、平等竞争、择优录用”的原则。

招聘岗位

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

(一)基本条件。

1.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热爱社会主义,遵纪守法,爱岗敬业,品行端正;

2.享有公民的政治及民事权利,年龄在18周岁以上;

3.具有较高的个人综合素质和较强的协调处理能力、良好的纪律性、团队合作以及敬业精神;

4.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;

5.具备拟报岗位所需其他相关资格条件。

(二)不得报考情形。

1.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;

2.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;

招聘程序

(一)报名程序。

报名、照片上传、资格初审,均通过报名系统进行。

1.报名网址。如皋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

(rgrsks.rugao.gov.cn)。

2.报名、照片上传时间。报名、照片上传时间为2021年9月1日09:00~9月4日16:00。照片要求:近期免冠正面二寸(34×45毫米)证件照,jpg格式,大小为20-100kb。

3.网上资格初审。

资格初审时间为2021年9月1日09:00~9月5日16:00。

资格初审负责单位为招聘单位,依据应聘人员通过报名系统提交的报名信息资料,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初步审查。资格初审负责单位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有疑义的,应注明缺失或需补充的内容,并要求应聘人员完善补充,也可要求应聘人员提交有关佐证材料。

4.信息查询。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,可从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。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,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。报名时间截止后或资格初审通过后,均不得更改报名信息。

(二)注意事项。

1.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“诚信承诺书”,并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,如实填写有关信息(所填信息应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保持一致),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、合法、准确、有效。

2.应聘人员照片上传应为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(正面二寸(34×45毫米)证件照,jpg格式,大小为20-100kb)。

3.应聘人员本次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;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,并与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一致。

4.应聘人员网上填报信息与真实情况不一致、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等,一经发现即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。被取消资格的应聘人员,可以向作出决定的部门进行陈述、申辩。

5.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,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、直系血亲关系、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,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,应当实行回避。

招聘办法

(一)资格复审。

为确认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,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。

1.资格复审对象。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即为资格复审对象。

2.时间、地点。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、地点、注意事项等事宜,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。

资格复审人员需携带网上打印的报名表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、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、技能证明材料及相关资料在规定时间、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。逾期视为自动放弃。

3.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,现场发放《面试通知书》

(二)考试方式。

考试方式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,委托如皋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实施。

重点考察应试者对工作内容的了解程度、应急反应、工作态度、技术水平和职业素养等。总分100分(保留小数点后两位,四舍五入),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。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。应试人员携带身份证和《面试通知书》,在规定的时间内至指定地点参加面试。

(三)总成绩。

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。总成绩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通知公告栏公布,同时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。

体检、考察、公示

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: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,进入体检人员听通知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。体检标准参照《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执行。若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,出现岗位空缺时,则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。

体检合格对象进入考察。若有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,则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。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,并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通知公告栏公示五天。公示结果无异议的,办理聘用手续。

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,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。

(1)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;

(2)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;

(3)试用期不合格影响聘用的;

(4)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。

聘用流程结束后不再递补。

试用与聘用、薪酬管理

(一)试用与聘用。

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,由公司办理聘用相关手续。试用期3个月。试用期满后,由公司组织综合考评。试用期综合考评合格的,予以正式聘用;不合格的,取消聘用资格。

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,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办理,离职后方可聘用。

(二)薪酬管理。

参照如皋苏中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、如皋长源国际港务有限公司相关待遇执行。

政策咨询

本《公告》由如皋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。政策咨询电话:0513-68167098

实施与监督

本次公开招聘工作,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。

招聘工作以本《公告》为依据,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《公告》规定以及徇私舞弊、弄虚作假的,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,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。

监督举报电话:市人社局纪委0513-87658033;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0513-87513616;市国资办0513-87651005。

相关附件下载:0025ri

原标题:如皋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招聘公告

(内容以官方公告为准,如有侵权,请联系删除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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